第31課:我不是眼前世界的受害者
第32課:眼前的(受害)世界是我自己營造出來的
從導致心理創傷的原因來看,有沒有心理創傷這麼回事,都是一個問題。同樣的一件事,對有些人來說,已是滅頂之災;而對另外一些人,卻只不過像是被螞蟻咬了一口的小事而已。差距之大,無法以道里計。
一次,一位女性朋友發來短信說,她因一件事情受到很大的精神傷害。事情經過是這樣的,一所大學通知她參加一個在長假期間舉辦的重要的學術活動,但她已事先安排去國外度假。一番猶豫之後,她決定放棄度假去參加會議。那天早上,她開著車、帶著錢去報名,卻因為據說是通知誤發給了她的理由,被拒絕了。
可以想見她的失望與憤怒。一小時後,我回復了一條短信,問她:「你希望這件事對你的傷害有多大呢?」一小時後,這位朋友回短信說:「你這麼一問,我一想,怎麼就覺得這事也沒什麼了不起了呢?」
這是一個典型的對心理創傷進行澄清的過程。心理傷害跟身體傷害是完全不一樣的東西。身體傷害是在物理學層面發生的,在這個過程中,傷人者主動,被傷害者被動,而且受傷害者身上會留下肉眼或者儀器可以檢測出來的創傷。而心理傷害是發生在象徵的層面的,看似傷人者主動、被傷害者被動,其實並不一定是這樣。
任何心理創傷,都必須有所謂受傷害者的「配合」,才能夠完成。舉個簡單的例子,如果有人用中國話辱罵你,你會覺得受到傷害;但是,如果他用你不懂的法語辱罵你,你可以完全一點感覺也沒有,傷害就無從談起了。「澄清」就是,你懂中文就是對用中文辱罵你的人的一種「配合」,你不懂法語就是對用法語辱罵你的人的一種「不配合」。所以在這樣的心理傷害面前,受傷害者也是主動的一方。
上面提到的女性朋友,看起來她是完全的受傷害者,受傷害的程度,似乎完全由拒絕她的會議主辦方決定。我所提的問題—「你希望這件事對你的傷害有多大呢?」—改變了事件中主動方和被動方的位置,隱藏著這樣的意思:這件事已經擺在那裡了,受多大傷害,完全你自己看著辦。
這位女性朋友的悟性實在是太好了。在短暫的思考之後,馬上就讓自己從這件事情中脫身了。這樣的俐落,當然也是因為她實際上早就為不受傷害做了性格上的準備,這種健康的性格可以稱之為「趨樂避害」型性格。而也許對另外一位女性來說,遇到同樣的事件,遇到我的反問之後—算是一種專業處理吧,仍然對該事耿耿於懷,令自己長期處於創傷性的狀態中不能自拔,對這樣的性格,也有一個描述性的「診斷」,叫「對創傷成癮」。
心理健康意味著,面對外界的心理刺激,你內心的穩定程度有多大?一般來說,越穩定,就越健康。
而這種穩定,取決於你的性格在多大程度上把這些事情當回事兒。佛所謂「無我相」,則是最高級的境界了。
在「我」都不存在的情形下,傷害藏身何處呢?
而這種穩定,取決於你的性格在多大程度上把這些事情當回事兒。佛所謂「無我相」,則是最高級的境界了。
在「我」都不存在的情形下,傷害藏身何處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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